Analysis of information sources in references of the Wikipedia article "五行" in Chinese language version.
熊崎健翁所提出的姓名學理論,首重數理關係,將五行直接依照筆劃區分,以一、二筆劃數為木,三、四筆劃數為火,五、六筆劃數為土,六、七筆劃數為金、九、十筆劃數為水。
不過,董仲舒將五行與五常相配,木配仁,火配智,土配信,金配義,水配禮,這種配法只有木配仁、金配義與後來的配法相一致,火配智、水配禮不見於後儒之說,而在土配信還是配智的問題上則一直存在著分歧。
其實,只要將“X之日”的詩句放在一起觀照……如果代表的是一天的時間,很多歲時活動存在根本上的矛盾。顯而易見的是,《七月》中的“X之日”代表的是一個長時間段,在這一點上,陳久金的觀點是有問題的。所以,綜上分析,陳久金舉出的三個論據並非鑿鑿鐵證,《豳風·七月》並不是十月太陽曆。
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所用曆法,迄今主要有"十月太陽曆"、"殷曆"和"夏曆"等三種觀點。比較《夏小正》與《禮記·月令》,它們記載的物候相一致的情況居多;測算星宿的距度,可推知《夏小正》與《月令》記載的正月、三月、五月、六月和八月的星象皆一致。可見,《夏小正》與《月令》使用的曆法大體相同。另,《月令》與《淮南子.時則訓》記載的星象亦一致,且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中斗建寅這一星象為夏曆的主要標誌,可見《月令》使用的是夏曆,而《夏小正》所用曆法亦以夏曆為主。
八卦之四正卦,震東為春為木,兌西為秋為金,坎南為夏為火,離北為冬為水,四隅之卦中,巽居東南為木,艮居東北為水,此由《筮法》論說四季的吉凶變化的概念中可以推定六卦的五行屬性。八卦中獨缺乾坤未明其四時之位……傳統上本於《說卦》之說,坎水居北,北值冬季,有斂藏之性,而離火居南,南值夏季,正為萬物熟稔之榮景,此方位合四時之變,亦中國早期曆法的基本認識。《筮法》南北二方之用卦,正與《說卦》相反,主張坎南離北
研究者已經指出,「玄砥」當指慈石(即磁石,磁鐵礦石,主要成分為四氧化三鐵),《神農本草經》:「慈石一名玄石。」研究者又已指出,「砄」當指雄黃,即今礦物學中的雞冠石,主含二硫化二砷;「青曾」即曾青,指藍銅礦石;「赤丹」即丹砂,指天然紅色硫化汞礦物;「白礜」即「礜石」,指硫砷鐵礦石;加上「玄砥」即慈石,以上五種,正好即漢人筆下多見的「五石」「五色石」,上引《淮南子•墬形》分別將其與五方、五行、五色、五金等相配。
孔穎達認為雞為木畜,羊為火畜,牛為土畜,犬為金畜,豕為水畜。配合〈月令〉春季食麥與羊,夏季食菽與雞、季夏食稷與牛,秋季食麻與犬,冬季食黍與彘,提出戶以羊,竈以雞,中霤以豚,門以犬,井以豕的說法。對比來看,春季食象徵南方的火畜,夏季食象徵東方的木畜,其他季節則食當方之畜,不免顯得有些混亂。並且五行與五臟、五祀、五牲之配合本不只一套,故而其所配之祭牲亦不只一種說法。故連孔穎達亦不免感嘆其取象多塗,不可一定。高誘亦從五行生剋進行理解,如認為春時祀戶,祭先脾,乃是因為「脾屬土」「春木勝土,言常食所勝」,此時食羊,乃因「羊,土畜也」亦採相勝之法。至於祀竈時,祭先肺,乃是因為「肺,金也,祭祀之肉,先用所勝」,此時食菽與雞,乃是因為「雞、豆皆屬火之所養」。至於季夏祀中霤,祭先心。乃是因為「心,火也,用所勝」,但又引另一說認為「心,土也,自用其藏也」。秋時祀門,祭先肝,乃因「肝,木也」,採相勝之說。但冬時祭先腎,則認為因為「腎屬水」,「自用其藏也」;而所食之彘,高誘認為亦屬水畜。高誘注解時雖採五行生剋之法,但卻極不統一,有時採相勝之法,有時卻又用同屬性之牲畜與內臟。同時高誘羊為土畜之說與前引〈月今〉系統不同,至於中霤又有用牛牲之說。春屬木,以土畜祭之,採相勝之法,但與其他經師注解並不相同,如前引孔穎達之說認為夏屬火,並視雞屬木畜,與高誘所採生剋之法並不相同。
五行學說從「六府」所管理的日用材物借用為名號,在晚周秦漢之際,這五大材用又與宇宙發生論—「氣」的理論結合,衍生為「五行性用」思想。在五行性用的解釋之下,天地人神物類,都可以被五行的五種質性所統領,五行圖式的世界結構才得以合理存在。……〈洪範〉「五行」雖然已經具備了以五種物質材用作為「名號」,並將之提昇到抽象理論的雛型,不過要被用來旁推物類,甚而廣納萬物形成五行系統,還缺了一個重要元素—「氣」。以「氣」來論述萬物的發生與本質,是戰國末年稷下學「精氣學說」,以及在秦漢以後逐步發展成的「元氣一元論」的學說重點;只有萬物都是在一氣所化生的前提下,五行的性用類推於物類才是有意義的。這是戰國末年到漢初之際,將天人相應思想從哲學理路,具象到可操作性制度的過程中,相當重要的環節。
《參不韋》簡文以往昔洪水氾濫、天下無刑開篇:唯昔方有洪,不用五則,不行五行,不聽五音,不章五色,[不]食五味,以泆戲自萈(讙)自亂,用作無刑。(簡1)……五刑則是本篇的核心思想,由三不韋代天帝授予夏啟,其具體內容包括五則、五行、五音、五色、五味。五刑則,簡文明確指出是由天帝所作,“帝乃自稱自位,乃作五刑則,五刑則唯天之明德”(簡4),這是天之明德,屬於核心法則。上帝用五刑則成功治理了洪水,因此要通過三不韋把五刑則授予受天命的人君夏啟。……本篇簡文的“五則”與“五德”有著密切的關係,是一組可以彼此換用的概念,如“用五則唯稱”(簡4)又作“用五德唯稱”(簡98),“秉則不違”(簡19)又作“秉德不違”(簡100)。五則之“則”字原簡多從心作,也說明與“德”有密切關係。清華簡《五紀》中提到“禮、義、愛、仁、忠”“唯后之正民之德。”又有“唯德曰禮、義、愛、仁、忠,合德以為方。
「行」字本即有運動的涵義,故「五行」不宜直接解釋為五種元素,應該考慮「行」字運動發展之義。馮達文、郭齊勇注意到「五行」觀念很早就表達了相剋和相生的變化。他們說:「一般認為,『五行』源出於殷人對『五』的數字崇拜。最早明確提出『五行』是《尚書.洪範》篇。西周末年,史伯始創的「和實生物,同則不繼」的思想,又以『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,以成百物』(《國語.鄭語》)為說。春秋末年,五行相剋(相勝)的觀念開始出現。《左傳》昭公三十一年載趙簡子因做夢後遇日蝕,請史墨占其吉凶,史墨預言六年後吳軍將入郢,但因『火勝金,故弗克』。哀公九年,晉趙鞅為救鄭而卜,遇水適火,史墨說,姜為炎帝之後,『水剋火,伐姜則可』(《左傳》哀公九年)。這說明當時大概已有五行循環相剋的看法,所以《孫子兵法.虛實篇》說:『五行無常勝』。降及戰國初年,又出現了五行相生的思想。《管子.四時》、《禮記.月令》等篇不但有五行相生的之說,而且開始把它與陰陽結合起來,構築一個陰陽五行的思想系統。」馮達文、郭齊勇編:《新編中國哲學史》(北京:人民出版社,2004 年),上冊,頁135-136 。
通過左傳國語,來看春秋時代的所謂五行,皆指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五種實用資材而言,決無後來所說的五行的意義。
睡虎地秦簡《日書》并未明確闡述五行與地支的對應關係,不過,從《日書》乙種的《五行篇》看,地支與五行的匹配在戰國晚期已經非常成熟,并有了後世所說的「三合局」。而從《臽日敫日篇》看,這種關係也應該是存在的,參看饒宗頤《秦簡中的五行說與納音說》、《饒宗頤二十世紀學術文集·簡帛學》,頁70-87。劉樂賢《睡虎地秦簡日書研究》,頁346-349。劉道超《秦簡日書五行觀念研究》,《周易研究》2007年第4期。
有學者認為彝族先民曾經使用過十月太陽曆,而《七月》被認為是十月太陽曆的古代文獻證據之一。本文從《七月》中記載的物候、農事、民俗、宗教社會活動等現象出發,考證它們的時間,系統地分析它們與曆法的對應,認為《七月》中使用的是十二月曆,而不是十月曆,以《七月》作為中國古代使用過十月太陽曆的證據是不可靠的。
通過左傳國語,來看春秋時代的所謂五行,皆指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五種實用資材而言,決無後來所說的五行的意義。
「行」字本即有運動的涵義,故「五行」不宜直接解釋為五種元素,應該考慮「行」字運動發展之義。馮達文、郭齊勇注意到「五行」觀念很早就表達了相剋和相生的變化。他們說:「一般認為,『五行』源出於殷人對『五』的數字崇拜。最早明確提出『五行』是《尚書.洪範》篇。西周末年,史伯始創的「和實生物,同則不繼」的思想,又以『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,以成百物』(《國語.鄭語》)為說。春秋末年,五行相剋(相勝)的觀念開始出現。《左傳》昭公三十一年載趙簡子因做夢後遇日蝕,請史墨占其吉凶,史墨預言六年後吳軍將入郢,但因『火勝金,故弗克』。哀公九年,晉趙鞅為救鄭而卜,遇水適火,史墨說,姜為炎帝之後,『水剋火,伐姜則可』(《左傳》哀公九年)。這說明當時大概已有五行循環相剋的看法,所以《孫子兵法.虛實篇》說:『五行無常勝』。降及戰國初年,又出現了五行相生的思想。《管子.四時》、《禮記.月令》等篇不但有五行相生的之說,而且開始把它與陰陽結合起來,構築一個陰陽五行的思想系統。」馮達文、郭齊勇編:《新編中國哲學史》(北京:人民出版社,2004 年),上冊,頁135-136 。
五行學說從「六府」所管理的日用材物借用為名號,在晚周秦漢之際,這五大材用又與宇宙發生論—「氣」的理論結合,衍生為「五行性用」思想。在五行性用的解釋之下,天地人神物類,都可以被五行的五種質性所統領,五行圖式的世界結構才得以合理存在。……〈洪範〉「五行」雖然已經具備了以五種物質材用作為「名號」,並將之提昇到抽象理論的雛型,不過要被用來旁推物類,甚而廣納萬物形成五行系統,還缺了一個重要元素—「氣」。以「氣」來論述萬物的發生與本質,是戰國末年稷下學「精氣學說」,以及在秦漢以後逐步發展成的「元氣一元論」的學說重點;只有萬物都是在一氣所化生的前提下,五行的性用類推於物類才是有意義的。這是戰國末年到漢初之際,將天人相應思想從哲學理路,具象到可操作性制度的過程中,相當重要的環節。
八卦之四正卦,震東為春為木,兌西為秋為金,坎南為夏為火,離北為冬為水,四隅之卦中,巽居東南為木,艮居東北為水,此由《筮法》論說四季的吉凶變化的概念中可以推定六卦的五行屬性。八卦中獨缺乾坤未明其四時之位……傳統上本於《說卦》之說,坎水居北,北值冬季,有斂藏之性,而離火居南,南值夏季,正為萬物熟稔之榮景,此方位合四時之變,亦中國早期曆法的基本認識。《筮法》南北二方之用卦,正與《說卦》相反,主張坎南離北
揚雄《太玄·玄數》以“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”配五行“木、金、火、水、土”。“信”的地位為中央,屬土。
不過,董仲舒將五行與五常相配,木配仁,火配智,土配信,金配義,水配禮,這種配法只有木配仁、金配義與後來的配法相一致,火配智、水配禮不見於後儒之說,而在土配信還是配智的問題上則一直存在著分歧。
有學者認為彝族先民曾經使用過十月太陽曆,而《七月》被認為是十月太陽曆的古代文獻證據之一。本文從《七月》中記載的物候、農事、民俗、宗教社會活動等現象出發,考證它們的時間,系統地分析它們與曆法的對應,認為《七月》中使用的是十二月曆,而不是十月曆,以《七月》作為中國古代使用過十月太陽曆的證據是不可靠的。
孔穎達認為雞為木畜,羊為火畜,牛為土畜,犬為金畜,豕為水畜。配合〈月令〉春季食麥與羊,夏季食菽與雞、季夏食稷與牛,秋季食麻與犬,冬季食黍與彘,提出戶以羊,竈以雞,中霤以豚,門以犬,井以豕的說法。對比來看,春季食象徵南方的火畜,夏季食象徵東方的木畜,其他季節則食當方之畜,不免顯得有些混亂。並且五行與五臟、五祀、五牲之配合本不只一套,故而其所配之祭牲亦不只一種說法。故連孔穎達亦不免感嘆其取象多塗,不可一定。高誘亦從五行生剋進行理解,如認為春時祀戶,祭先脾,乃是因為「脾屬土」「春木勝土,言常食所勝」,此時食羊,乃因「羊,土畜也」亦採相勝之法。至於祀竈時,祭先肺,乃是因為「肺,金也,祭祀之肉,先用所勝」,此時食菽與雞,乃是因為「雞、豆皆屬火之所養」。至於季夏祀中霤,祭先心。乃是因為「心,火也,用所勝」,但又引另一說認為「心,土也,自用其藏也」。秋時祀門,祭先肝,乃因「肝,木也」,採相勝之說。但冬時祭先腎,則認為因為「腎屬水」,「自用其藏也」;而所食之彘,高誘認為亦屬水畜。高誘注解時雖採五行生剋之法,但卻極不統一,有時採相勝之法,有時卻又用同屬性之牲畜與內臟。同時高誘羊為土畜之說與前引〈月今〉系統不同,至於中霤又有用牛牲之說。春屬木,以土畜祭之,採相勝之法,但與其他經師注解並不相同,如前引孔穎達之說認為夏屬火,並視雞屬木畜,與高誘所採生剋之法並不相同。
研究者已經指出,「玄砥」當指慈石(即磁石,磁鐵礦石,主要成分為四氧化三鐵),《神農本草經》:「慈石一名玄石。」研究者又已指出,「砄」當指雄黃,即今礦物學中的雞冠石,主含二硫化二砷;「青曾」即曾青,指藍銅礦石;「赤丹」即丹砂,指天然紅色硫化汞礦物;「白礜」即「礜石」,指硫砷鐵礦石;加上「玄砥」即慈石,以上五種,正好即漢人筆下多見的「五石」「五色石」,上引《淮南子•墬形》分別將其與五方、五行、五色、五金等相配。
揚雄《太玄·玄數》以“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”配五行“木、金、火、水、土”。“信”的地位為中央,屬土。
«五紀»開篇之後,以“后曰”引出建立天人系統的基本構架。這個構架的建立,首先是“倫歷天紀”,所謂“天紀”,即指“日、月、星、辰、歲,唯天五紀”。……“風、雨、寒、暑、大音(雷)”,這些天氣徵候的變化是日月更替、四時運轉中出現的自然現象,簡文首列“天下之時”,表達出人事不違“天時”的思想。二是“天下之度”,確定“直(繩)、矩、準、稱、規”為天下所共同依據的五種測度工具,簡文謂“五度”可保證天下“圓正達常”。三是“天下之正”,簡文將“直(繩)、矩、準、稱、規”五度,與“禮、義、愛、仁、忠”五德相配,賦予“五度”相應的人倫道德內涵,這就是“天下之正”。四是“天下之章”,簡文將“五德”與“青、白、墨、赤、黃”五色對應相配,以“五色”彰顯“五德”,這就是“天下之章”。……簡文第21-25號簡闡明“疇列五紀”的目的是“文胥天則”,將“五德”與“五色”相配,分別處位於“中”“東”“南”“西”“北”等“五極”。……簡文還明確描述了陰陽與“五行”的關係,如第69-70號簡:“唯皇上帝,和兆天度,建設五步,春秋冬夏,天衡既正,爰有日夜。唯皇上帝,降為民式,建設五行,四時是備,帝正合矩,絀贏同刑,動事象則。”